拆迁中补偿是纠纷的源头,为了避免拆迁户拿不到合理补偿,我们拆迁律师简单总结了在评估环节中需要注意的地方,拆迁户通过对评估环节的有效审查,可以防止后续的补偿纠纷,补偿依据来源评估,评估环节多留心,合理补偿没问题。
房屋价值应当综合考虑
很多房屋的评估,只有房屋本身的价值,并没有将房屋的用途、位置等加入到影响因素当中,这样就导致拆迁户的补偿大打折扣,不考虑这些外在因素,城外的房屋和市中心的房屋补偿没有差距,是不合理的。
评估价格依据
法律规定了,被拆迁房屋的价值不能低于拆迁决定公告日周边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发布拆迁决定后,拆迁方应当尽快进行后续的工作,这样可以确保评估价值和市场价格没有太大的差距。
而实际当中我们经常会遇到评估时间和拆迁决定相差甚远,此时的周边房地产价格已经发生巨大波动,如果再按照拆迁决定日为节点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是不合理的。
评估机构的选择
法律规定了对评估机构的选择,是由双方共同协商选定的,如果在规定时间内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通过投票、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确定,目的就是为了保障公平公正,所以选择评估机构的时候拆迁户必须要参与,不然拆迁方私自内定的评估机构,是无法保障公平公正,自然评估结果也会有问题。
评估结果共同确认
已经评估完成的评估结果,想要合法有效,就必须有评估机构、评估师的签字认可才可以。
选择合理的评估方法
评估机构应当根据房屋、市场经济情况,通过多种评估方法进行分析,最后选择一种或多种最适合被拆迁房屋的评估方法对房屋进行评估,也就是要选择一种最符合拆迁房屋情况的方法,对拆迁户最有利的。
注意评估报告的时间
凡事都有时间期限,评估报告同样如此,评估报告的目的就是为了体现出被拆迁房屋的实际价值,作为补偿的依据,如果评估之后很长时间才做出评估报告,那么此报告也就失去了报告该有的作用,因为此时的市场波动比较大,再按照之前的评估做出报告自然是不合理的,拆迁户的补偿将受到影响。
有异议要提出
评估是非常重要的环节,拆迁户如果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请记住,一定要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提起法律认可的救济途径,收到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在规定时间内提起复核申请,对复核申请仍然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专家委员会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