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政策也在不断变化,一些新政策出台后百姓经常不理解导致作出错误的回应,不管什么名义的征收都离不开征与补的环节,有征和补的环节就应当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无论什么样的法律规定都是符合百姓利益的,征地拆迁律师提醒广大的百姓朋友应当及时的了解征拆常识是非常有益的,所谓“活到老学到老”建议农民朋友阅读。
农村土地征收前提
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公共利益的需要才能对百姓土地依法征收,规定中也对什么样的项目属于公共利益做出了说明,说明可以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和民生的资源需要,然而实际的征收当中仍然存在很多界定问题,遇到征收首先要做的工作应当审查该项目的具体信息,审查方法可以通过信息公开获得。
征收决定的作出是否以公共利益是该决定是否合法的关键因素,如果决定不合法的征收过程中肯定会存在不合法,拆迁户的权益也无法得到保障有权利拒绝拆迁。
征收程序是否合法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县级以上ZF组织实施征收与补偿工作,拆迁户持有相关证件办理补偿登记,应当保证足额到户依照法律规定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如果不能达成一致的报请作出征收决定的市县ZF作出补偿决定,这也就是说在征收过程中必须按照严格的法律规定进行才可以,只有县级以上ZF有权利对土地进行征收。
需要特别注意的细节之前的补偿协议是拆迁方审批后签订的,而新修改的规定是审批前签订的,当作一个审批需要提交的材料,看似不起眼的批后该为批前对百姓的影响是非常大的,修改成审批前可以更好的保障拆迁户的权益。
土地征收安置问题
安置是征收过程最后的结尾,在《土地管理法》中相对于之前规定的土地费用、安置费用、青苗等费用之外,新规定还为拆迁户加入了社会保障真正的做到拆迁户的长远生计有保障,体现了惠民的好政策。
拆迁户有权要求补偿吗
答案是可以的,法律规定有拆必有补作为房屋的所有人有权利要求合理补偿的权力,如果拆迁方没有做到合理补偿或补偿不到位的拆迁户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如果多次协商不成的拆迁户就要提起诉讼或者复议程序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