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咨询者经常问我们拆迁律师国有土地拆迁和集体土地拆迁区别很大吗?都有哪些区别,这个问题不只咨询者有疑问想必其他拆迁户也有同样的疑惑,那么一句话概括两者的最大区别就是体现在补偿中,同样是拆迁农村和城市的补偿是天壤之别。
似乎在人们的视野里拆迁就是暴富的象征,究其原因是经常从各种信息渠道中能看到某人因拆迁一夜暴富,特别像一些城市里的好地段,这里注意的是这里的暴富都来源于城市拆迁,很少听说有农村拆迁暴富的。
形成鲜明对比的就是农村拆迁,有很多农村朋友都表示自己的拆迁安置补偿非常不合理,原有的生活水平无法保障还被降低。
同样是拆迁为什么城市拆迁富富富,农村拆迁却只有穷,最基本的生活都得不到保障,首先从本质上说城市属于国有土地农村属于集体土地,两种土地性质所依照的拆迁补偿规定不同,城市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的价值是由具备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农村拆迁主要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补偿一般按照重置成新等计算,所以两种不同性质土地直接导致了补偿差异化。
从之前ZY发布的一些规范征拆行为通知明确说明了新修订《土地管理法》之前应参照新补偿条例,再有自古至今农村房屋情况就比城市复杂管理相对较差,造成很多房屋没有证件或证件不全,而这些因历史造成的原因拆迁方并不愿意买账,全部按照违建房屋拆除不给补偿或者压低补偿。
拆迁律师想说的是房屋没有证件或证件不全的不代表房屋就是不合法的,如果拆迁方不管不顾全部按照违建处理不给补偿的,我们建议拆迁户应当及时的联系我们,我们不但要回属于你的合理补偿还要寻找拆迁方的违法点进行追责。
2008年开始实施的《城乡规划法》也就是以这个时间点为节点,在此之前的房屋不管什么原因没有证件的都不能按照违建处理,拆迁时理应享有合理补偿,如果在此之后的房屋,因为法律的实施也就意味着正规化管理,还没有证件的确实就属于没有审批手续私自建设的违建房屋。
退一步说法律对违建的认定有严格的要求,只有具有认定资格的部门依照法律规定才能对房屋认定,并非是拆迁随口一说就可以。
目前并没有统一的补偿标准,因为各地经济情况不同所以需要分地区对待,很多拆迁户不知道自己补偿合不合理,我们简单判定的依据是“自己的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如果原有生活水平都没有达到就属于严重不合理,这里的判定标准只是法律给出的最底线。
很多地方的拆迁方都是只手遮天随随便便就决定了拆迁户的命运,当周围房价上万时拆迁户的补偿只有几百,我们在此忠告拆迁户应当坚持自己合理补偿的原则,不达到合理补偿绝不签字妥协并且第一时间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