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方想要合法征收拆迁户的房屋就必须按照严格的法定程序进行,上报用地申请得到批准手续、拟定拆迁方案、拆迁范围内公告、听证等等一系列规定程序缺一不可,这两天我们拆迁律师发现有几个朋友咨询我们说“相关事宜还没谈妥房子就被拆了”询问我们这种做法是否合法,今天我们借着这个话题简单为大家讲解。
没达成一致房子被拆了合法吗
这样违背意愿的行为肯定是不合法的,对安置补偿没有达成一致并且没有签订协议的情况下,拆迁方通过各种手段将房屋拆掉的不符合法律规定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法律明确规定房屋拆迁应当以公共利益为目的,但是即使上有政策下仍然有对策,一些地方为了一己之力违反法律打着公共利益的旗号进行商业开发,看到这里很多拆迁户肯定要问了难道法律没有规定具体的拆迁目的吗。
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在规划区内进行任何建设行为的都应当遵守本法律规定,城市总体规划还应当对城市更长远的发展作出预测性安排。在理论上确实能规制住ZF领导层的临时决策和房屋拆迁的目的。
房屋一般的拆迁程序
房屋拆迁部门拟定安置补偿方案市县ZF开始对补偿进行论证并征求民众意见,在征求意见期间民众对补偿方案有异议的应当及时提出,机关根据征求意见情况进行修改并且公布,实际的拆迁中大多数拆迁户提出的异议都不会被采纳。
当多数拆迁户认为补偿有问题的机关就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需要拆迁户明白的不是所有的拆迁项目都可以申请听证程序,只有在棚户区改造旧城改造中才能申请。
随着征拆法律的不断完善不管是城市中的拆迁还是农村的土地征收都有严格的法律要求,公告就是其中的一个程序,公告人一般是市县ZF,如果是村委会、拆迁办等不具备主体资格发布的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公告主要是告知拆迁户相关事宜和有异议的救济途径等。
拆迁户如果感觉补偿不合理多次协商未果或者遭遇了其他不公平对待的,那么请不要犹豫一定及时地提起有效的救济途径,而这个途径是唯一的救济方法,指的是复议或者诉讼。
征拆无小事,特别是直接影响补偿的评估环节和签订补偿环节,拆迁户必须慎重保证自己所签的协议不存在任何漏洞,如果补偿不合理对补偿并没有达成一致但又受到其他压力的也请拒绝签字,不要因为自己的一时手软成千古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