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办理的案件中发现很多地方的拆迁方以口头的方式答应了拆迁户的各种补偿和安置,我们不排除一些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的拆迁方一切奔着民生的初心进行的拆迁,那么话又说回来如果拆迁方所有手续齐全完全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为什么会出现口头协议呢?
口头协议多出现在拆迁方没有审批手续或资金短缺又急于早早盈利,此时拆迁方就会想尽办法实现低成本快速拆迁,口头协议就是一个既有效又没有投入的一个方法,不管拆迁户有什么要求只要答应就可以,答应什么无所谓目的只是短暂的蒙蔽拆迁户的双眼。
拆迁律师想说是不管因为什么项目拆迁是谁在拆迁,为了减少拆迁户不必要的麻烦,以口头承诺这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约定方式拆迁户都不应该相信,一些拆迁户认为所在地区拆迁是当地ZF肯定会一言九鼎,然而我们想说的只要是征地拆迁都是ZF行为,仍然存在大量违法乱纪的现象,所以不管对方是谁为了自身合法权益都不应该轻信口头承诺。
为什么不管什么领域双方开始合作后开始签订合同呢,这就应证了老话“亲兄弟明算账”协议的目的只是为了让双方约定更加明确,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如果产生纠纷后协议也是最有效的证据。
根据《同合法》的规定双方签订的合同以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如有法律要求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如何证明当初的承诺是存在的成为一个根本性问题,一般情况下双方签订完纸质协议后有其他细节上的补偿又不值当的修改协议就以口头方式答应,还有一些地方压根就没有纸质协议所有的条款全部以口头方式答应,试问一下对于补偿项目众多的拆迁来说拆迁户能记住补偿项目有哪些吗?
最终的结局是拆迁户发现当初的诺言已不在协商未果,如果通过法律程序解决一般会调查当初的口头承诺是否存在,此时拆迁方一口否决了当初的承诺,拆迁户又没有其他的证据证明当初拆迁方承诺过,最终的结局都不太乐观,所以你相信了口头承诺之后怎么证明对方承诺过?
当拆迁户不得不接受口头承诺的方式怎么办?最简单有效的方法是对现场承诺进行录音录像,如果拆迁方拒绝录音录像的,那么我们直接可以认定对方的口头承诺就是为了不给补偿,如果对方没有拒绝我们也没有任何损失可以当作一个预备证据。
证据的收集也应当符合法律要求,不然收集的证据不被认可就不能作为证据使用,首先要保证证据的原始性,也就是收集了证据不要进行复制移动等操作,法院鉴定提交的证据如果不是最原始的将不会视为有效证据。
拆迁律师提醒拆迁户不管哪个环节掌握的证据越多主动权越大,收集证据不应当等到房屋被拆后才开始,应该在得知要拆迁后就着手准备证据的收集,纸质协议经常出现拆迁方不兑现的情况更何况口头承诺,所以口头承诺不可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