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公共利益的需要,ZF有权利对土地进行征收,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不管因为什么项目征收,是谁征收,前提都是应当给予拆迁户公平合理的补偿才可以。
为了保障拆迁户的权益,国家出台了严格的法律规定,要求拆迁方必须按照要求进行,然而总会有一些害群之马顶风而上,当我们权益被侵害时法律赋予了我们听证权。
拆迁户们总是不理解什么是听证权,通过听证可以解决哪方面的纠纷问题,今天我们将带领大家了解一下,在维护权益中听证发挥的作用,希望对你有帮助。
我们可以简单地将听证权理解为行政诉讼,由作出决定的机关听取利害人的陈述、辩解和理由,也就是说我们认为某些地方欠佳的,可以在听证会中说出事实理由和依据。
听证程序的出现,就是为了让双方简易快速地解决征中遇到的纠纷问题,一般而言申请听证的情况是对补偿标准的听证。
根据法律规定要求,在征拆过程中,如果拆迁户对安置补偿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有关部门组织听证程序,以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房屋经常会被强制拆除,拆迁户分不清是合法的拆除还是违法的,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申请司法强制拆除的,就必须满足拆除条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如果需要在司法强拆之前申请听证的,应当提前将听证会的时间、地点、方式以及需要告知的注意事项,提前告知给相关人员,听证会的目的也是为了听取拆迁户的意见,以决定房屋是否强制拆除。
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会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最后总结,听证会是一个简易又快捷,方便拆迁户申辩维护自身权益的小程序,我们应当充分利用听证会,让安置补偿问题尽可能的在听证环节解决,这样可以为自己省下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