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呈请审批<镇平县县域村镇体系规划(2015-2030年)>的请示》(镇政文〔2017〕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镇平县县域村镇体系规划(2015-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同意《规划》确定的县域城乡统筹发展战略、县域城镇体系的空间布局结构、规模等级结构和职能组合结构。形成由“中心城区—中心镇—一般镇—中心村”构成的镇村体系,做强中心镇,做好一般镇,围绕中心村,带动行政村,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功能明确、结构优化、生态良好、设施完善、城乡协调的镇村体系。做好与市中心城市组团式发展的衔接,加强县域各乡镇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建设;强化城乡环境的保护与治理;合理保护开发利用生态旅游资源;重视县域经济的协调发展。
二、《规划》是指导县域城乡健康发展,引导县域村镇协调布局,统筹安排社会服务、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合理开发利用空间资源,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的纲领性规划。要按照《规划》的要求,合理布局县域镇村、产业和设施,对县域资源和环境进行严格保护,对县域空间资源进行科学划定和管制,统筹做好镇平县域村镇体系建设和管理各项工作,逐步把镇平县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三、要重视区域协同和城乡统筹发展。要立足镇平县现实基础,着眼未来,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构建村镇建设的总体框架,形成协调发展、良性互动的新型城乡关系。以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为先导,全面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统筹的重点是推进新型工业化、加速城镇化、优化产业结构与空间布局、优化城乡居民点空间布局等方面内容。要加强对城乡结合部的规划管理,大力推进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扶持美丽乡村和特色村庄,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突出乡村地区应有特色。
四、同意《规划》对城镇化水平、城镇人口和建设用地规模的指导性意见。2020年,力争全县城镇化水平达到52%左右,城镇人口达到56万左右,城镇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61.20平方公里以内。2030年,力争全县城镇化水平达到68%左右,城镇人口达到76万左右,城乡建设用地总量得到有效控制。要着力提升中心城市在区域中的综合竞争力,择优培育中心城镇,带动一般镇,形成分工合理、各具特色的城镇体系;提高城镇建设用地利用效率,合理布局,保护耕地,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
五、要强化《规划》的指导和调控作用。要按照《规划》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科学编制、认真实施城镇规划、乡和村庄规划。要严格空间开发管制,加强对城镇空间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做好生态空间、基础设施廊道预留和控制。
六、要加强区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要以满足城乡居民基本需求、保障公民基本权利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要提高县域城镇间交通可达性和便捷性,支撑城镇组群和特色资源地区发展,形成城乡统筹的综合交通体系。要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以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为先导,全面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加强对城乡结合部的规划管理,大力推进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扶持美丽乡村和特色村庄,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突出乡村地区应有特色。
七、要重视小城镇建设和农村发展。要加强分类指导,着重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服务功能,注意因地制宜、规模适度、节约用地和保护生态环境。要根据村庄的资源禀赋,以产业为支撑,以生产生活圈的理念进行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形成村庄有产业、有环境、宜居住,打造生产、生活、生态一体的村庄。
八、《规划》是指导全县村镇发展的重要依据。你县要按照《规划》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提高城镇建设质量和水平,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你县要依据本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有关内容。你县和市城乡规划局要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