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大多都是自建房屋,宅基地也都是代代相传,很多人有这样的疑问,父辈的宅基地能不能继承呢?谁都可以继承吗?今天我们拆迁律师带着这些疑问为大家简单讲解农村宅基地能不能继承,以供参考。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我们得知,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像宅基地、自留地等,我们拥有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权,规定中还提出农民一户一宅,宅基地的面积不能超出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大白话就是宅基地不可以继承,我们是使用权所有人,宅基地的所有权是集体的,所以就算你继承了父辈的宅基地,也只是继承了宅基地上房屋所有权,前提是你必须是本集体成员,如果已经不是农业户口的,当然也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但是这个继承是有区别的,不能对房屋翻建,等到房屋自然毁坏后村集体将收回,也就是继承了房屋损坏前的使用权。
谁可以继承?
第一继承人为子女,如果父辈离世后宅基地会被集体收回,因为宅基地上有房屋,所以离世子女可以继承房屋,不管继承子女是否属于本村集体,只要在房屋使用期内,那么房屋都可以使用,另一种则是我们刚才提到的户口是非农业的,只可以继承房屋,不可翻建。
还有一种情况很多农村都有,一些无儿无女的孤寡老人,很多是由同辈的子女代替照顾,这种情况如果老人离世后,房屋可以继承,如果不是近亲,远亲同样可以,前提是老人和本集体同意后才能照顾老人直至离世继承房屋,最后一种情况是老人无儿无女又没有什么亲戚的,老人离世后村集体收回宅基地。
只有女儿已经出嫁的
也就是家里只有女儿没有儿子的我们又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出嫁后户口迁出的,女儿可以继承父母房屋,但是不能翻建等到房屋自然毁坏后集体收回宅基地,另一种情况是外嫁户口还在的,继承房屋后可以重新翻盖房屋使用。
不能继承的情况
已经分户并且自己有宅基地的,根据一户一宅的原则,或者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这种情况不能继承;
房屋确实属于违建的,是不能继承的,这样的宅基地无法确权,房屋被强制拆除收回宅基地,没有继承一说;
刚才已经提到已经不是农业户口的,只能继承现有房屋的使用权,不能翻建;
无儿无女的五保户或者其它困难老人,由集体赡养的,老人离世后集体收回宅基地;
已经超过2年以上的宅基地没有使用房屋已经毁坏的,集体收回无法继承;
宅基地使用面积超出当地规定的,超出部分无法确权,这种也是不能继承;
所以我们继承的只是房屋,宅基地还是归集体所有,如果出现不能继承的情况早晚是被收回的,现在法律规定一户一宅的原则,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如果分户并且取得宅基地的,所继承的只是现有宅基地上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