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很多人都搞不清自己房子所在土地的性质,拆迁户不解,土地就是土地还分什么性质?我们平时使用不管什么性质都没有关系,但是当拆迁来临时,我们不得不关注土地的性质,我们要清楚征收公告中的土地性质和我们本身的性质是否一致,为什么呢?不同土地性质的补偿也天壤之别,我们只有了解之后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
接下来我们根据一个真实案例为大家讲解农村拆迁和城市拆迁的区别
这是发生在江苏南通张先生家的案例,2018年4月初,当地机关作出了房屋征收决定并且已经公告了补偿方案等,张先生查看征收公告中发现包括了自己家两处房屋,一个是城市内的属于国有土地,还有一块是集体土地上的征收。
很多村民期盼已久的拆迁终于来临,大部分人表示还是很希望拆迁,所以拆迁进展非常顺利,张先生说周围邻居很多都是早早的拿到拆迁补偿就已经搬走了,当我们为张先生感到高兴时,突然意识到并非一切如愿,当我们问起张先生咨询我们的目的时,张先生苦诉他们家的补偿因为存在差距较大,一直没有达成一致,再加上左邻右舍都已经搬迁,这让张先生如坐针毯。
为什么张先生会想到咨询拆迁律师呢?据张先生说他发现此次征收存在问题,眼看自己的邻居都已经搬迁,张先生意识到再不行动可能无法挽回损失,决定通过诉讼的方式让当地行政机关撤销张先生家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决定,原因很简单,张先生所说的发现此次征收存在问题指的是,当地行政机关通过一次征收程序对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实施了两次征收,启动法律程序期间对方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法院最后判决对集体土地的征收不适用于直接对国有土地的征收,应予撤销征收决定。
本案件的纠纷在于当地政府利用审批对集体土地房屋实施征收的同时又对国有土地房屋进行征收,所有补偿标准等都是相同,我们都知道集体土地依照《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规定。
从程序上讲,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是由市县级政府作出征收决定,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是国务院、自己区及直辖市政府作出批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一般是对房屋价值的补偿,并且要有评估资质的评估公司根据市场价格综合确定的,集体土地中的补偿除了房屋本身价值外还有土地的补偿,一般的房屋都是按照重置成本计算,补偿相对较少,两者差异大,从一开始用集体土地的征收对国有土地进行征收,一切都是不符合法律不合理,造成程序、补偿都不合理。
无论是什么性质的土地征收,法律程序和各类文件缺一不可,因为征地拆迁涉及法律知识较广,参与部门较多,不但繁琐还很麻烦,我们要做的就是确定各类文件中的信息和真实的情况一致,对补偿协议和收到的公告应当仔细核对,切勿让对方挂羊头卖狗肉的计划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