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现在法律不断的完善和健全,对土地的监管力度越来越大,特别是在农村建设城镇化的背景下,相关法律再次强调对耕地、集体土地的管理,建立完善的用地审批手续,对农用地应当保持原有的用途,那么以租代征就不得不再次说一说。
什么是以租代征?
根据词面意思不难理解,就是通过租赁集体土地的方式进行其他建设,私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的行为,为什么要以租代征呢?因为通过租赁的方式可以躲避繁琐的农转非和土地征用审批手续,同时也躲避了相关税费等,看似是租赁的方式,百姓拥有所有权,实际上当签订协议后,百姓就已经失去了土地的所有权。
所以无论从哪个角度考虑,这都是一种违法征收行为,我们比较常见的是,用地企业和村集体、个人直接签订长达几十年的租赁合同,以租代征的形式有很多,不管是哪种方式,都不能得到法律的认可,因为私自更改了土地的原有用途,终究是违法行为。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因鼓励乡镇企业、百姓用于居住建设,得到审批后或因公共设施建设的可使用农村集体土地,其他方式占用百姓土地进行非农建设的都是违法行为,除此之外符合土地总体规划的并且根据法律要求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等原因造成百姓土地所有权转移的之外,地方ZF、部门、个人不能通过租用等方式违法占用百姓土地进行非农建设。
作为土地所有人的百姓来说,我们应当杜绝以租代征的行为,因为本身就是不合法行为,租赁给的补偿也是很低的,很多农村的土地租赁期限长达30年50年之久,而一年的补偿1000/亩,更为恐怖的是,百姓以为土地还是自己的,实际上,土地上可能建起楼房、修了公路,你认为这种情况下会把大楼拆掉、公路铲平还你土地吗。
因为企业用地就不符合法律规定,当租赁土地被合法征收时,用地、租赁都无法得到法律保护,那么在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建筑物,也因为没有合法用地手续、审批建设手续被认定为违建没有补偿,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对用地企业也是一个很大的风险。
以租代征对百姓的违法很大,特别是一些只手遮天的地方ZF,为了躲避审批流程,违反建设用地审批程序,以最小的代价获取高额的回报,严重违反了建设用地总体规划,因为无法得到法律保护,我们平时中遇到的以“租”为借口进行非农建设的,百姓应当注意了,这是不合法行为的开端,对百姓影响最大的,就是补偿低,失去了土地所有权。
这样方式的征收,不管于国于民都没有好处,只会带来更多的矛盾,希望广大的百姓朋友遇到征收时,一定要注意,不要被短暂的利益蒙蔽了双眼。